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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对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同时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民主监督,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做优刑事检察中彰显客观公正。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今年以来,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21件413人,审结231件427人,起诉217件409人,不起诉13件17人;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0件243人,审结121件238人,批捕95件195人,不批捕26件43人。依法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立案6件6人,监督撤案1件1人,追捕7人,追诉9人,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件,以监督促规范。坚持以“案-件比”作为衡量办案质效的GDP,依法减少退查和延期,“案-件比”从去年的1:1.98下降到1:1.18,有效减少人民群众诉累。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释放最大司法善意,不批准逮捕43人,不起诉17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6人,让当事人感受到法治温度。

        2.在做强民事检察中强化精准监督。强化民事执行监督,转变监督理念,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支持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审查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94件,共提出检察建议7件,终结审查87件,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22件,办理州院交办不服法院判决案件3件。

        3.在做实行政检察中促进执法规范。不断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办理州院交办的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发出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监督非诉执行活动案件3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完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召开公开听证会1件。

        4.在做好公益诉讼中守护幸福生活。结合麻栗坡实际,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将公益诉讼检察与守护绿水青山、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法治建设有机结合。今年以来共排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0件,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2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1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123.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2.80万元,占总收入的92.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0.46万元,占总收入的7.16%与上年收入1,129.23万元对比减少5.97万元,下降0.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走减少人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26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18万元,占总支出的62.50%;项目支出472.93万元,占总支出的37.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1,073.58对比增加187.54万元,增长17.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大支出(疫情防控经费应急维稳经费、检察院专项业务补助经费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8.18万元。与上年787.24万元对比增加0.94万元,增长0.12%,增长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资增加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6.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1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4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2.93万元。与上年286.34万元增加186.59万元增长65.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大支出(疫情防控经费应急维稳经费、检察院专项业务补助经费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187.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办案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检察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经费57.60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办公经费开支;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加班补贴6.8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系统法警加班补贴发放;政法部门服装经费4.1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系统检察服、警察服购置支出;司法业务经费24.4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执法办案及办案业务补助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办案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检察院系统专项补助经费88.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办案场所维修改造开支;应急维稳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强边固防等工作方面的开支;疫情防控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方面的开支;县级财政补助人员及项目经费56.66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民族团结创建、扫黑除恶、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司法救助金、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作办案经费等各项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6.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9%与上年1,026.47万元对比增加160.16万元,增长15.6%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资增加人员经费;二是增加部分项目经费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05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5%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46.3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4.46万元,项目支出408.27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187.26万元、检察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经费57.60万元、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加班补贴6.82万元、政法部门服装经费4.12万元、司法业务经费24.41万元、执法办案及办案业务补助经费20万元、检察院系统专项补助经费88.06万元、应急维稳经费2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60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6.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5.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06万元,其他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53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43.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72万元,支出决算为23.29万元,完成预算的67.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98万元,完成预算的78.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5.6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81万元,下降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20年、2021年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4万元,下降63.2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98万元,占98.66%;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1.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9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产生接待批次7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公务接待费用0.31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46万元,与上年100.18万元对比增加4.28万元,增长4.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用品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1231日,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632.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0.21万元,固定资产2,391.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512.3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69万元,增长4.76%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1,686.48万元增加705.39万元,增长41.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589.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32.08 

        240.21 

        2391.87 

        1573.84 

        149.68 

         

        668.3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统一汇总公开,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不再单独进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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